老旧小区改造宜“小中见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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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召开的2023年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指出,2022年我国实现新开工改造5.1万个城镇老旧小区的年度目标任务,“十四五”期间,将基本完成2000年年底前建成的、约21.9万个城镇老旧小区的改造任务。老旧小区改造是提升老百姓获得感的重要工作,也是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的重要内容。
近10年来,我国累计开工改造老旧小区16.3万个,惠及居民超过2800万户。在此过程中,各地探索出了不少经验做法,多项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经验入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可复制政策机制清单,在全国推广。虽然模式不同,但成功经验中有个共同点,即着眼“老旧”特点,把握“小”内涵,做足“大”文章。
从小处着眼、从细节入手,让小区品质提升更贴心。老旧小区普遍存在规模小、分布散的特点,如何在有限的改造空间改出大民生,得下足绣花功夫。在改造过程中,应坚持地上地下统筹,“面子”“里子”并重,既着力解决并完善市政设施、城市疏堵、环境治理等居民的迫切需求,也兼顾医疗、养老、托幼等公共服务设施完善,通过智慧化改造,提升社区整体服务效能,满足居民多元化需求。
将民生和发展相结合,实现城市形象提质升级。老旧小区改造,不仅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兜底工程,也是打造宜居、韧性、智慧城市的基础工程。可通过以小带大、小中见大、有机更新,在融入城市整体风貌的过程中,延续城市文脉,塑造城市品牌。同时围绕老旧小区需求,布局生产、生活、消费的新业态新模式,促进新老城区融合、协调发展,激发老城区的生机和活力。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社区治理新格局。不少地方在实践中充分发挥民主协商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作用,涌现出了“幸福圆桌会”“院巷议事团”等改造与治理相结合的好方法,备受群众好评,值得推广。在老旧小区改造中,要问需于民,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变自上而下的政府推动为自下而上的群众主动参与,实现决策共谋、发展共建、建设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让居民的获得感和幸福感成色更足。
当前,我国城镇化率已达65.22%,城市建设进入提质增效阶段。老旧小区涉及的人口、环境、管理方式等发生了新的变化,居民利益诉求也更加多元。做好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事关城市繁荣稳定、可持续发展大局,应久久为功、因地制宜、精准施策,在实现老旧小区旧貌换新颜的同时,让“老居民”乐享“新生活”。(本文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刘 兴)
文章转载自: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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