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出台关于进一步提升老旧工业项目 建设用地集约利用的实施意见

温州住建 2018-09-20 20:5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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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消除老旧工业区安全隐患,改善城市环境,切实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

原标题:乐清市出台关于进一步提升老旧工业项目 建设用地集约利用的实施意见

为了进一步消除老旧工业区安全隐患,改善城市环境,切实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乐清市专门出台了《乐清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提升老旧工业项目建设用地集约利用的实施意见(试行)》,主要涉及以下五个方面:

一、适当放宽技术指标

对工业企业新建、改建、扩建的经济技术指标做适当放宽调整。调整的经济技术指标包括:容积率、建筑密度、停车位等。与以往政策相比,突破比较大的有以下三点:

(一)针对城乡规划功能仍为工业的建设用地,其容积率上限可放宽至3.2,建筑密度按多层建筑可以放宽至55%,高层建筑可以放宽至50%。

(二)针对城乡规划功能已经调整为非工业或在《乐清市域总体规划》(2013-2030)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外但已取得土地权属的现状工业用地,原来这两种情况是不符合拆扩建政策的,考虑到企业的实际发展诉求,本次市政府作了重大突破,允许其拆扩建,并提高容积率上限至2.5,建筑密度可放宽至50%。

(三)停车位数量鉴于乐清市老旧工业区实际,可按浙江省城市建筑工程停车场(库)设置规则和配建标准》(2013年)的50%折减,更符合企业生产的实际要求。

二、简化规划调整报批流程

对符合城乡规划功能的工业建设用地,因经济技术指标突破已审批控制性详细规划要求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需先修改控制性详细规划后,再出具规划条件。为加快审批进度,可先由市住建局按文件的要求的指标出具设计条件,待相关控制性详细规划启动修改时一并纳入调整。

三、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

工业改扩建项目由市住建局牵头,有关部门集中审查受理,按照《温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精神再进行优化,使审批流程更加便民。

针对20000㎡以上的企业,全流程分为工程审批(40个工作日)、竣工验收(22个工作日)两个环节。

针对20000㎡(含)以下的小型企业,全流程分为工程审批(25个工作日)、竣工验收(17个工作日)两个环节,本次流程优化,重点凸显在三个方面:

一是取消建设项目的方案审查;

二是取消施工图审查备案。以上两点转为企业和设计单位承诺办理(设计单位根据规划设计条件和行业规范进行设计);

三是企业的质监、安监、施工许可三合一办理。

四、强化严控执行区域

鉴于乐清城市发展实际情况,部分老旧工业地块实际用地功能如已经发生改变并要求按规划办理相关手续的,不再按原工业性质办理。以下区域实行严控管理,禁止工业项目新建、改建、扩建:

(一)乐成街道、城东街道、城南街道;

(二)老104国道经过柳市镇(后街、东风、苏吕三个工业园区除外)、虹桥镇、石帆街道、天成街道沿线两侧;

(三)各乡镇(街道)核心区块;

(四)其他市政府认为要严格控制的区域。

五、切实加强批后监管

如发现老旧工业项目改扩建后不作为工业项目使用的,一律按违法建筑处置。

来源 | 乐清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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