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湾永中这处违建已存在十多年 为何矗立不倒?

搜狐焦点温州站 2019-07-30 15:3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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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龙湾区永中街道郑宅村,市民章先生反映这里有一处违建已存在十多年了。该违建位于大罗山天柱峰山脚的空地上,由彩钢棚结构、砖混结构,以及铁皮棚房、三合板棚房混搭而成,前后跨度五六十米,违建棚房集中了数家工业作坊,存在着卫生、安全等方面问题。 经当地国土部门核查,郑宅村这一处违法占地现象,早在2007年就

在龙湾区永中街道郑宅村,市民章先生反映这里有一处违建已存在十多年了。该违建位于大罗山天柱峰山脚的空地上,由彩钢棚结构、砖混结构,以及铁皮棚房、三合板棚房混搭而成,前后跨度五六十米,违建棚房集中了数家工业作坊,存在着卫生、安全等方面问题。

经当地国土部门核查,郑宅村这一处违法占地现象,早在2007年就被依法作出过行政处罚决定,而违建当事人并没有在法定期限内履行拆除违建的处罚决定内容,于是国土部门申请法院强制执行。龙湾区人民法院经过审查认为,该行政案件处罚决定认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于2008年3月准予强制执行拆除非法占用的420平米土地上的建筑物,恢复基本农田原状。但在现场,记者发现该违法占地和违建现象依然存在。

对此温州龙湾区永中街道办事处副主任杨国荣表示:“因为2008年的时候,这事没有裁给街道。像现在的裁定书内容是直接裁给街道的,不然我们街道是没有执法权去拆这个违章。”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龙湾分局监察科科长陈杰解释:“我们原来该尽的程序职责,都履行到位了。作为我们国土部门(2007年)对涉及到违法行为的立案查处,并且向法院进行一个强制申请,执行的这样一个流程,是我们部门的职责所在。”

为进一步了解有关情况,记者向龙湾区人民法院有关工作人员咨询。记者了解到,就郑宅村这一违法占地案件,2017年6月国土部门再次向法院作了强制执行申请,后经核查,申请裁定程序发生了重复,于是2017年8月国土部门又撤回了申请,法院准予撤回强制执行申请,以结案处理。

既然前期国土部门作出了行政处罚决定,也到了法院准予强制执行这一步。为什么违法建筑物至今依然矗立,该违法占地结案一说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国土部门方面向记者介绍,为做好国土资源历史遗留积案排查和清理的有关工作,龙湾辖区粗略梳理出八百多宗违法用地案件一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其中就包括郑宅村这一处违法占地案件。

陈杰介绍:“因为这八百多宗里面可能有一部分,已经申请执行过了。所以我们在2017年把这个案件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时候,法院那边经过审核,他们告知我们,在2008年的时候已经申请了。所以我们在2017年在申请之后,又向法院作了一个撤回的申请书,所以法院又重新作了一个裁定,同意我们撤回这个案件。”

除了申请裁定程序发生了重复以外,国土部门通过核查案宗书面描述发现,法院执行部门对郑宅村这一违法占地案件已执行完毕。带着疑惑,记者又来到龙湾区人民法院申请调阅案宗详情。法院工作人员向记者出示了2008年6月24日的执行笔录,图文证实被执行人郑益隆违法占用的420平米土地上的建筑物已被依法强制拆除,执行完毕。法院工作人员介绍,如果该违法用地还存在违法建筑物,理应另案处理。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龙湾分局永中管理所所长杨振宁表示:“那时候法院说已经执行完毕,那这个事情已经过了,后来应该是当事人在原来执行到位的上面重新搭建了棚屋,所以说造成一个误判,以为还是原来那块处罚决定书裁决的东西,根据现在法院提供材料看,已经是后来重新再弄的一个建筑。根据这个建筑来讲,我们先去调查,如果还是涉嫌违法用地面积地类,不符合相关规定的,那么我们下一步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查处立案。”

同时国土部门方面坦承,该违法用地执行程序终结后又出现了新增违法建筑,与前期排查不到位有一定关系。

经过记者的一番走访调查,这件扑朔迷离的违建事件终于被厘清了头绪。原来,在2008年法院进行强制执行拆除该违建后,违建当事人又迅速重新建起了违建,导致当地国土部门最终出现误判,引发了后续的一系列处置问题。希望在媒体的介入下,属地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能尽快对该处新增违建展开调查,依法处置到位。本报也将继续关注该案例的后续进展。

来源:龙湾房哥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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