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诸暨:团购10套以上商品房,可在备案价浮动基准上再下浮8%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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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5日,澎湃新闻从浙江省绍兴市诸暨市政府网站获悉,诸暨近日发布一系列楼市新政,涉及加大住房公积金支持力度、实施契税补贴、鼓励房企开展团购优惠等。
根据《诸暨市行政区域内推行房地产交易契税财政补贴实施细则》,在诸暨市行政区域内成交的新建商品住房(不含二手住房)且买卖合同网签日期为2022年9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含起止日,下同)的,纳入本次购房补贴范围【同一居民家庭本人及直系亲属(父母、子女、配偶)间撤销商品房买卖合同又重新签订,原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时间不在政策执行范围内的除外】。
以购房人为申领人,一房只能享受一次补贴。
此次诸暨房地产交易税款财政补贴采取“先缴后补”的方式。在2022年9月1日至2022年10月31日期间(以办理新建商品住房合同网签时间为准,下同),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按所缴契税地方留存部分100%给予补贴。
在2022年1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按所缴契税地方留存部分80%给予补贴。
同时,在减轻个人住房消费负担、降低购买门槛方面,诸暨也发布了一系列政策。
公积金贷款额度调整为单职工60万元、双职工80万元,提前公积金贷款申请时间,由原建筑结构结顶后申请提前至购房合同签订后申请;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发放力度加大,个人通过商业银行贷款购买首套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二套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鼓励各银行根据LPR执行最优惠利率;个人住房贷款发放加快,对符合个人住房贷款发放条件的,应放尽放。
此外,在备案价浮动基准上,对团购5套及以上(叠排或排屋3套及以上)商品住宅的可以再下浮5%以内,对团购10套及以上(叠排或排屋6套及以上)的可以再下浮8%以内。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与房地产开发企业接洽,组织商品房集中批量购买活动,与开发企业协商达成的优惠价格不计入商品房备案价格跌幅比例范围。
文章转载自: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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