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所有人将房屋产权赠与直系亲属,是否缴纳土地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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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亲人买了房子,想过户给孩子该怎么办?赠与直系亲属需不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
有些人觉得,既然是亲人过户,那肯定不需要缴纳费用,毕竟是“家事”啊!可是法律规定可不同,千万别盲目过户,看完下面这些条例,你就明白啦!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38号)第二条规定:“ 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以下简称转让房地产)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为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土地增值税。”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法字〔1995〕6号)第二条规定:“条例第二条所称的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是指以出售或者其他方式有偿转让房地产的行为。不包括以继承、赠与方式无偿转让房地产的行为。”
三、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一些具体问题规定的通知》(财税字〔1995〕48号)规定:“四、关于细则中“赠与”所包括的范围问题
细则所称的“赠与”是指如下情况:
(一)房产所有人、土地使用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土地使用权赠与直系亲属或承担直接赡养义务人的。”
想要不缴纳土地增值税,在直系亲属过户这一点上,大家一定要注意,是需要选择无偿赠与的,同时,在有继承权利的情况下,也要有承担赡养义务的觉悟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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