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在售二手房各项核心价格要素需一次性公示

新华社 2016-12-09 09:0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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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合肥12月8日电(记者马姝瑞)记者从安徽省物价局、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了解到,该省发布了较新的在售二手商品房核心价格要素公示制度,并对房地产中介机构进行了二手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提醒告诫。今后,在售二手房需一次性公示全部核心要素,虚假房源、“价外加价”等将被判定为价格违法。 记者采访了解到,此前,

新华社合肥12月8日电(记者马姝瑞)记者从安徽省物价局、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了解到,该省发布了较新的在售二手商品房核心价格要素公示制度,并对房地产中介机构进行了二手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提醒告诫。今后,在售二手房需一次性公示全部核心要素,虚假房源、“价外加价”等将被判定为价格违法。

记者采访了解到,此前,安徽省物价局、省住建厅还联合发出了“规范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行为提醒告诫函”,督促房地产中介机构遵守价格管理的相关制度。对违反二手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公示制度的,安徽将结合社会投诉举报进行重点检查,并依法严肃处理,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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