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九江市出台人才安家费发放办法:最高补贴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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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2日,据江西省九江市自然资源局官网,九江市发布《九江市人才安家费发放办法(试行)》(简称《办法》)。
《办法》显示,为贯彻落实《中共九江市委九江市人民政府印发的通知》(九发〔2022〕8号)精神,吸引更多人才来九江安居乐业,九江市制定人才安家费发放办法(试行)。
按照要求,申报对象为:对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全职新引进(2022年7月5日及以后)的在九江工作一年及以上的地市级储备及以上人才、专科生和中专生。2022年7月5日及以后将社保关系迁出再迁入的人才,不享受人才安家费。
申报条件为:申报对象到九江就业的,需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申报对象到九江创业的,需取得营业执照满1年;申报对象在九江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所得税满1年;申报对象在九江购买首套住房。
按照规定,已享受企业人才首次购房补贴的,不再重复享受人才安家费。
补贴标准显示,A类(国际级顶尖人才)100万元;B类(国家级杰出人才)80万元;C类(省部级领军人才)30万元;D类(省部级杰出人才)20万元;E类(地市级领军人才)5万元;F类(地市级杰出人才)4万元;G类(地市级储备人才)3万元;专科生2万元;中专生1万元。
《办法》显示,对于原符合《九江市人才新政30条》(九字〔2018〕16号)申报条件的,仍按原政策执行。
文章转载自: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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