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一楼盘 街道未经业主同意砸墙开窗 较新情况

搜狐焦点温州站 2019-08-02 14:3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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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装修办公用房,未经业主同意擅自朝小区内部开窗,还把空调外机摆放到小区里。”

 “街道装修办公用房,未经业主同意擅自朝小区内部开窗,还把空调外机摆放到小区里。”

  7月24日,鹿城区南汇街道香颂苑小区(推广名为白麓城一期)多位业主拨打新闻热线反映,小区3幢裙楼,南汇街道一办公点在装修过程中,不但破坏小区内部景观,还可能存在安全隐患,侵犯其他业主权益。

  负责该项目建设的南汇街道相关负责人昨天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开窗是基于消防需要,他们正与业主们积极沟通。

  鹿城区住建局称,已介入调查,若存在问题,将按规定督促整改。

  “施工破坏小区景观,影响墙体结构安全”

  业主援引《物权法》,指“南汇”涉嫌违法

  香颂苑3幢裙楼的110、111室是临街房屋,系配套社区活动用房,产权属于南汇街道办事处。

  2019年5月,南汇街道装修该处房产,准备作为街道一处办公点。

  施工前,街道方面给小区物业公司出具了一份证明,以消防验收要求为由,提出对墙体进行开窗施工。

  “就是告知了一下,然后就进场施工了,我们物业始终没有同意过。”小区物业一位主管说,开窗涉及公共区域的改造使用,物业要求街道通过公示等方式先征求其他业主意见。

  “关于小区墙体开窗这个情况,街道在施工前从没和业主沟通说明过。”业主魏先生说,7月初,有业主发现小区与街道办公点相邻的墙壁被增开了一处窗户,还扩大了一扇原有小窗户。

  业主反映,这一改造破坏了3号楼外立面的石材干挂结构,办公点还将数台空调外机置于小区3号楼入户门旁边以及架空层,将排水管置于小区内部。

  业主们认为,街道的施工破坏了小区内部景观的协调,也影响墙体结构安全,涉嫌违法施工。

  业主们拿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条规定,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第七十一条规定,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因消防验收需要施工,愿和业主沟通协商”

  相关负责人承认施工前沟通不足,愿调整细节

  发现问题后,多位业主委托物业向南汇街道反映,要求其停止侵权行为,将已破坏区域恢复原状。

  上周,负责该办公点项目的南汇街道相关负责人和部分业主代表当面协商。

  一位业主代表称,大家认为房屋的原结构已经符合消防规范,要求街道出具消防验收不合格的证明,街道方面未能提供。

  那一次协商未能达成共识。

  昨天,南汇街道相关负责人对记者说,房开在代建该处社区用房时,按照商铺标准建设,而作为办公场所的消防验收要求更严格,“装修项目在审批过程中,监理单位根据消防部门的要求,增设了一个大约3平方米的窗户,还把一个小窗户进行扩大。”

  该负责人说,在开窗之前已通知了物业,还向房开调取了图纸,避开承重墙开窗,确保不影响房屋的结构安全。“如果业主们觉得窗户影响美观,我们愿意在施工中作进一步的美化处理。至于空调外机的摆放,我们也和物业沟通过,但没有找到更合适的地方。”

  该负责人承认,施工前和其他业主沟通不足,街道方面非常愿意继续和业主沟通协商,“这处基层办公点的建设是为了更好地服务市民,希望能得到更多业主的理解,在确保消防等条件的情况下,我们愿意调整装修的细节。”

  “现场勘查认定,该处用房存在违规开窗行为”

  鹿城区房管中心就如何处置作出回应

  本月初,多位业主先后向浙江政务咨询投诉平台和12345政务服务热线投诉。

  业主提供的回复短信显示,鹿城区房管中心答复,工作人员通过现场勘查,认定南汇街道该处用房存在违规开窗行为,并发放询问通知,要求其配合调查处理。

  昨天,记者联系房管部门核实,房管部门表示根据规定,面积300平方米以上非住宅的审批管理移由区住建局负责,业主们的投诉目前由鹿城区住建局承办。

  昨天,鹿城区住建局书面答复记者采访。

  问:南汇街道该处办公用房在外墙开窗是否违反相关规定?

  答:根据《浙江省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非住宅房屋装修确需拆除、变动房屋外墙等建筑主体或者承重结构,应当委托原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出具设计方案,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施工。

  问:住建部门是否采取相应措施?

  答:经核实,该装修工程合同价格在30万元以下,依法不属于办理施工许可手续的工程项目。另接到投诉后,经沟通目前外墙开窗处和空调摆放处已经停工,我局也已介入核实。目前仍在调查核实过程中,如确实存在问题,将按规定督促整改。

较新情况▼

温都讯 “我们将和业主进一步沟通,如果协商不下来,就恢复原状。”针对白麓城一期(备案名为香颂苑小区)部分业主反映的街道涉嫌违法装修办公用房一事,鹿城区南汇街道相关负责人昨天这样回答温都记者的采访。

7月26日,温都《锋火台》栏目报道:鹿城南汇街道在装修一处位于白麓城一期的办公用房时,未经业主同意擅自朝小区内部砸墙开窗、扩窗,还把空调外机摆放到小区。业主们认为街道此举不但破坏小区景观还影响墙体结构,涉嫌违法装修,要求恢复原状。向12345政务服务热线投诉后,街道方面曾和业主代表协商,但未能达成共识。

鹿城区住建局昨天透露,已经要求建设单位牵头研究整改方案。

7月29日,针对温都报道的情况,南汇街道邀请相关职能部门召开协调会。南汇街道相关负责人说,经自查,他们确认此处房产装修中的砸墙开窗施工是没有经过住建部门审批的。

“这处办公用房是为广大群众提供服务的场所,我们还是希望从支持公共事业的角度,去争取业主的理解和支持。”至于业主们反映的空调外机摆放问题,该负责人称会和物业对接,调取原始图纸,确认该处办公用房的空调外机位,将外机摆放到规定区域。

温都此前的报道引发市民的关注和热议。其中,在“掌上温州”APP的阅读量达到12万,业主、网友纷纷留言说看法。

微:政府部门应遵守法规,不能权大于法。

李:希望街道相关领导不要为了自己的工作环境舒适,而损害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

白麓城一期业主林先生拨打新闻热线说:政府部门尤其应该带头依法办事,如果街道违法装修将有损公信力,在今后的拆违等工作中将难以服众。

来源:温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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