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一安置房10年难回迁,130多户家庭遭遇交钱不交房!

柒零叁网 2019-05-05 16:2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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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回事?

原标题:温州一安置房10年难回迁,130多户家庭遭遇交钱不交房!

“原本是村里用‘回扣地’建的集资安置房,因我家的人口多便按照村里的规定多分了一套,我将170万元交到了村里。十余年过去了,房子却没得到,房款也不退还,现在我们祖孙三代只能在老屋里将就住着,生活有很多的不便。”

4月16日,浙江省乐清市柳市镇横带桥东岸村村民郑老伯站在自家拥挤、陈旧的老屋前,对记者无奈地说。

记者了解到,在东岸村,像郑老伯一样交钱又分不到房子的还有130户,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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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多建房户遭遇“交钱不交房”

年过60岁的郑老伯,在东岸村有一间作坊式的小型塑料件加工厂,为本地的电器企业加工配件。

2006年前后,时任东岸村村委会主任郑佑村在经村民代表大会同意后,将村集体留用地(回扣地)开发集资安置住房。这个名为“柳市世纪广场”的项目共计为6幢高楼,总建筑面积(不包括底层架空面积)130707平方米,为该村492户村民的安置性住房。

按照当时村委会“家庭成员每4人可分一个指标”的规定,郑老伯家6口人分到了两套房子。和同村的其他村民一样,郑老伯在与村委会及第三方代建商乐清市广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简称广丰公司)签订集资代建协议后,分期向村委会缴纳了集资代建房款共计170万元。

“10多年了,楼是建起来了,可分给我的房子却没了。积攒了大半生的存款都投在了房子上,现在不但房子住不上,钱也追讨不回来。”谈及房子,郑老伯苦不堪言,“村子里至今还有130户像我一样,交了钱,分不到房子。”

住在村里的78岁退休老干部郑佑煦告诉记者,自己一辈子省吃俭用,外加借款,两套房子共投入了232万元,10多年了,房子也没有分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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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建”工程违建被处高额罚款

2002年至2005年,乐清市国土资源局与东岸村签订统一征地补偿协议,该村先后有300多亩土地被征用。根据当时的政府文件精神,国土局再将征用土地面积的10%返给该村36.22亩“优惠用地指标”,也就是当地村民所说的“回扣地”。这些“回扣地”土地性质一般为国有用地,村集体可用来兴办企业及建设住宅。

“大概在2006年4月左右,郑佑村当选村委会主任后,就极力主导用‘回扣地’盖房子,因为能为村民改善住房条件,当时村民反对的并不多。”东岸村一位村民说,因为当时乐清周边的很多农村都在用“回扣地”建房,且多采用开发商采用集资代建的形式。

据当地一位知情人告诉记者,“因为‘回扣地’建房的开发面积一般不会太大,规模大一点的外地开发商不会接手,所以本地的开发商广丰公司拿下了这个项目。”

2006年4月,东岸村村委会与广丰公司签订代建协议。同年12月间,东岸村村委会作为甲方、广丰公司作为丙方与作为乙方的东岸村部分村民分别签订《协议书》,按照协议第二条第1款的约定:甲方与丙方按政府规定的工程项目建设程序办理相关审批手续,按科学的工程质量管理方式组织配合实施完成项目,项目建筑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村民按照工程进度分5期向村委会缴纳建房款,再由村委会转汇给广丰公司,房屋建造价格为每平方米2390元,每套建房款共计57万元整。

广丰公司存在的问题开始在建设过程中暴露出来。2007年9月,在项目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他相关证件的情况下,广丰公司擅自开工建设,并多次受到乐清市住建局的查处,还被国土部门处以高达5684多万元的罚款。

期间,村委会与广丰公司将高额罚款转嫁给村民,要求每套建房成本增加40万元。有村民在得知该代建项目手续不完备,属违法建筑后,便不再缴纳建房款,且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

2011年9月,该项目用地性质变更权属,由集体土地使用权出让转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东岸村“回扣地”经过“招拍挂”(挂牌金额高达6.55多亿元),最终由广丰公司摘牌。对此,东岸村委会和广丰公司并未向村民告知,仍以“代建”的名义让村民继续追加缴纳每套为57万元的“集资款”,并将房价提高至每平方米36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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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扣地”背后的财务乱象

“在乐清市,像东岸村一样在‘回扣地’代建项目上发生问题的村子很多,目前全市还有多处代建房处于烂尾状态。”乐清当地一位知情人士透露。

据了解,目前在东岸村“回扣地”上建起的“柳市世纪广场”,虽然已有部分住户入住,但其“五证”不全仍属于违建。在东岸村,像郑老伯这样缴了集资款而得不到房子,更没有退返已交集资款的家庭还有77户。另外,还有邻村的村民买了该村村民的“指标份额”(转让指标费从40万元到150万元不等),也缴纳了100多万元的代建集资款。

记者获悉,该项目有492套房,对应着492个“份额证”,而柳市镇人民政府3月8日在《乐清日报》刊登的公告则显示该项目目前所剩63套房产,而持有“份额证”的业主没有房子的就有130多户。

“其实,较大的问题就出在1.311亿元土地出让金至今没有缴纳给国土资源局。”东岸村村民说,2011年,东岸村“回扣地”项目土地“招拍挂”上缴出让金6.555亿元;同年,乐清市财政局拨入土地补助款3.6535亿元入账村对公账户;再加上全村492户每户补缴56万元,实际上是可以支付的。

“但现在村委会的账户里没有钱。村里不但没钱,还欠着很多债。自我们上任后,看得最多的文件就是法院的传票和判决书。”谈及村里已成僵局的“回扣地”建房一事,东岸村现任村两委负责人气愤地说。

东岸村老人协会会长郑佑娒也无奈地告诉记者:“我们的土地被征用了,征地款3个多亿元被转给开发商,村民们房子没分到,建房款也拿不回来,可以说是什么都没了。”

来源|民生与法制时报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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