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多万元买的“商品营业房” 咋变成安置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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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导读:该集团旗下的市公共建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李勇称,由于这是历史遗留问题,目前也只能先调查清楚,再向集团汇报,尽力帮李女士解决问题。
市民李女士(化名)通过本报《看温州》客户端向《十八楼调查·雄音》反映,她公公十几年前在市区迎潮大厦买下一间“商品营业房”(40年产权),付款200多万元,可这么多年都没办下房产证,更让她想不通的是,这间“商品营业房”的性质竟变成了安置房。
4月15日上午,记者来到位于市区望江东路的迎潮大厦。李女士公公所有的“商品营业房”是大厦一楼的临街店面,目前出租给商户开琴行使用。
李女士告诉记者,她公公年近九旬,让她来负责处理这间店面的产权问题。她说,公公一家原本是被安置在迎潮大厦的安置户,十几年前,公公又从拆迁机构处购买了一间店面。但没想到因为种种问题,这么多年来,店面的产权证明就是办不下来,她为此事跑了很多部门和机构,得到的答复竟是这间店面属于安置房。
这个答复,让李女士及其公公一家都难以接受。“你看这份协议和收据,写着每平方米的价格为24500元,总面积为90.72平方米。十几年前,对在这个地段的商品房来说,24500元/平方米也算高价了!”李女士说,同地段的安置房价格比商品房要便宜不少,她公公自始至终被告知自己买的是商品房,如果这间店面成了安置房,那意味着将来卖给别人要补二三十万元的土地出让金。“我们认为当年交的房款里肯定包括了土地出让金,那笔钱去哪里了?”
事实真如她所说的吗?记者查看了李女士提供的《商品营业房协议书》等证据。与李女士公公签协议的,是市江滨路工程建设指挥部,协议里对涉事店面的介绍一直是“商品营业房”,购房款收据上的日期为2003年,但协议书上的签订日期为2007年(按投诉人解释,先交房款后补签协议)。如今,市江滨路工程建设指挥部这个机构已经没了,其名下项目转入市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城发集团)。
李女士在今年3月份曾向市政务服务热线求助,她得到的答复如下:因你户签订的《商品营业房协议》不符合现行安置商品房销售有关规范,鉴于你户的特殊情况,我们将对接市有关部门妥善解决你户购买的安置商品房产权办理遗留问题。
根据市政务服务热线答复中注明的经办单位,记者与李女士联系了市安居房屋征收事务有限公司。该公司工作人员解释道,整座迎潮大厦都是安置房,他也不清楚为何唯有李女士这套店面属于商品房。当初为帮助李女士一家快速解决产权问题,他们才提出按安置房手续办理这种方式,如果一定要按照商品房来走,他建议可向市城发集团了解情况。
记者与李女士又来到市城发集团。该集团旗下的市公共建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李勇称,由于这是历史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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