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楼市新政:调整限购范围、缩短非本地户籍家庭社保年限
扫描到手机,新闻随时看
扫一扫,用手机看文章
更加方便分享给朋友
新京报讯 (记者徐倩)11月19日,据“西安住建”微信公众号披露,西安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协调领导小组发布《关于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有关问题的通知》(简称《通知》)。其中包括,外地家庭落户后即可买首套二手住房、二孩以上家庭限购区可新购1套住房、缩短非本地户籍家庭社保年限、调整限购区域等等。
根据《通知》,从市外迁入西安市且在住房限购区域无住房的居民家庭,落户西安市后即可在住房限购区域购买首套二手住房,也就是说,取消了此前“须在购房前落户满1年”的要求。
在限购区域无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买首套二手住房的条件由“持有本市《居住证》,且在购房之日前2年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调整为“持有本市《居住证》,且在购房之日前6个月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
在人才购房方面,《通知》明确,经批准引进的各类人才,在西安市住房限购区域购买住房时无须提供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相关证明材料。
在支持二孩及以上家庭购房方面,《通知》规定,符合西安市购房资格的二孩及以上家庭,在住房限购区域内限购套数的基础上可新购1套住房。二孩及以上家庭购买的第3套住房为新建商品住房时,应列为“普通家庭”类别。
此外,西安市调整限购范围,其中,临潼区,西咸新区沣东新城上林街道,沣西新城高桥街道、马王街道,高新区托管的非限购区域不再列入西安市住房限购限售范围。
编辑 武新 封面图/西安住建微信截图
校对 赵琳
文章转载自:新京报
声明:本文由入驻焦点开放平台的作者撰写,除焦点官方账号外,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焦点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