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警示:在温州买这类房源的,要小心了!
扫描到手机,新闻随时看
扫一扫,用手机看文章
更加方便分享给朋友
近日,市民黄女士向12345政务服务热线反映,2018年她购买了龙湾区瑶溪街道白楼下村三产安置房的住宅。由于三产安置房建设款还有盈余,2021年年底村里准备退还给建房户,她必须要经过原房东签字才能领取。
可是原房东却要求分去一半才愿意签字,而黄女士认为现在房产属于自己,原房东要分钱没有任何道理,一起去了解一下。
黄女士告诉记者,2018年年底,她以每平方米1.05万元的价格,购买了这套龙湾区瑶溪街道白楼下村的三产安置房横浦锦园的住宅,签定房屋买卖合同后,她一次性付清了房款,同时还退给原房东垫付的住宅维修资金一万元。
去年年底,白楼下村经过结算后,将当初筹集的建房款多余部分,以每平方米260元退还给建房户,黄女士这套房产应退款3.3万余元。黄女士说,按照白楼下村经济合作社的要求,需要原房东过去签字才能领取退款,可是原房东却要求退款分她一半才肯去签字。
黄女士:这个合同上写得清清楚楚的了,都属于我的了,我也给律师看过了,没有问题的就是属于我的,跟她(原房东)是毫无关系的。村里需要凭房产证去领的,房产证是我的,前房东跟她没关系的。但是村里就多此一举,要前房东签字,不然的话我领不过来。她(前房东)让我分一半给她,我说不可能的。
黄女士认为,这次是建房款有富余,退还给建房户,如果是建房款不够需要建房户再集资,原房东会承担一半么?因此她觉得原房东提出要分一半的要求不合理。同时该小区也有一些业主的房子是从村民处购得,有的人出了一些钱,有的人没有出钱,原房东都配合签了字让购房户拿到了退款。
黄女士:不可能我领钱前房东过来插手,要我这个钱分给她。我们村里不是我一个人,有好几户人,有的人没有给他也有,有的人钱不给我我不签字给你也有,所以说起来也很复杂。我问过书记为什么这样处理?他答不出来。
随后,记者来到了瑶溪街道白楼下村办公大楼。据村党支部书记叶建国介绍,购房户和原房东共同签字,并非是村里作出的要求,而是当初集资建房的建房户代表集体决定的,目的是为了防止产生纠纷。
龙湾区瑶溪街道白楼下村党支部书记 叶建国:到底他们在买卖过程中怎么说的我们不太清楚,我们要求你较好双方重新过来再签个字确认一下,这个钱给你还是给我,明确了以后,我没关系的,给他就可以了,跟我都没关系。
这个三产安置房退还款,不属于我村里的,他开的账户是在经济合作社下面一个原盘户挂在我们下面的。因为这个是属于三产安置房,建房户代表自己产生的(决定)。她(黄女士)认为这个跟我们村里有关系,其实跟村里没关系。
据叶建国介绍,整个横浦锦园200多户,目前仅剩黄女士一户尚未领取退款。他们也在积极做原房东的工作,同时原房东和黄女士爱人本身就是亲戚关系,他也希望黄女士多跟原房东沟通,妥善把事情解决。
龙湾区瑶溪街道白楼下村党支部书记 叶建国:那个人(原房东)在上海做生意,经商的。我也跟黄女士沟通过,她们两个还是亲戚关系,一个(原房东)是表妹,一个(黄女士爱人)是表哥。我说你们亲戚是较好解决了。她(黄女士)是一分钱也不给她(原房东)。跟我们沟通的时候,我跟她说人家从上海回来,你给她点路费或者给她点误工费,搞一下就可以了。
来源:温州零距离
声明:本文由入驻焦点开放平台的作者撰写,除焦点官方账号外,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焦点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