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问|购买正在出租的房屋,存在哪些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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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天津市的王先生购买了一套二手房,在办理房屋买卖手续过程中,他发现这套二手房内有租客居住。经过了解,王先生才知道,租客与原房主的租赁合同尚未到期。王先生向新京报记者咨询,遇到此类情况,会有哪些风险?
解答:
对于王先生提出的问题,北京金诉律师事务所主任王玉臣律师表示,租客不会因为房屋所有权人发生变动而搬家。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规定,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这就是“买卖不破租赁”规则,王先生只能等待租赁合同到期之后才可以收房。
此外,王玉臣律师提醒,租客对其所租赁的房子有优先购买权。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六条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视为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因此,在房屋买卖过程中,如果承租人提出优先购买权,房屋则有可能先转让给承租人。
新京报记者 张建
编辑 武新 校对 刘军
文章转载自: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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