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爆雷P2P,查封超过1000套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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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6日,深圳市公安局南山分局通过微信公众号“深圳南山公安”发布了较新关于小牛资本集团有限公司(即“小牛资本”)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情况通报。
据公告,目前已累计冻结涉案账户663个,追缴资金1.4亿余元人民币,查封涉案房产1056套,冻结涉案公司股权9991万股。
其中,在查封的1056套房产中,深圳市住宅3套、商铺4套;广州市住宅108套、商铺858套;佛山市商铺76套;上海市商铺6套;哈尔滨市住宅1套;查封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湖南省汉寿县辖内土地共2处,合计24037.5平方米。
此外,已有部分涉案人员及关联企业陆续退缴非法获利,现继续督促相关人员、单位主动退缴非法资金至小牛资本专案账户。
据公司官网信息,小牛资本成立于2012年,总部位于深圳,法定代表人为彭铁,是一家综合性金融科技服集团。
小牛资本旗下有小牛新财富、小牛在线、小牛普惠、小牛投资、牛鼎丰科技等五家子公司,在海内外共开设280余家分支机构,业务遍布全国20多个省市,员工总数达万人,服务客户八百万人。
系千亿P2P平台母公司
年初被立案侦查
此前,小牛资本已被立案侦查。今年1月13日,深圳南山公安发布通告称,小牛资本涉嫌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深圳南山警方于1月8日依法对小牛资本集团有限公司( "小牛在线”"小牛私募”平台)立案侦查。
通告显示,经全面收集证据,2021年1月13日,深圳南山警方对小牛资本集团有限公司涉案嫌疑人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通告还称,深圳南山警方在前期侦查中已调取掌握全量投资人数据,投资人如需另行报案,可以通过线上、短信、邮寄、电话四种报案方式,等同于亲临公安机关报案。
小牛资本旗下平台小牛在线一度是广东较大的P2P平台之一,,产品收益介于5%-11.4%之间。截至2020年5月9日,小牛在线的借贷余额为104.2亿元,出借人数为116.71万人。
小牛在线于2013年6月正式上线运营,由深圳市小牛在线互联网信息咨询有限公司运营,注册资本1.03亿元,法定代表人彭钢,实际控制人彭铁,为中国互金协会首批注册会员。
至2021年1月份立案时,累计注册人数超600万,累计成交额已达1171亿元,借贷余额104.2亿元。
被立案调查的其它平台“小牛私募”也被称为小牛投资,于2014年在中基协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同为小牛资本旗下平台。小牛投资发布的稳进系列产品曾卷入兑付风波。
公开资料显示,2020年7月深圳证监局通报,小牛投资向不特定对象募资,募集资金主要流向集团公司混同使用。10月,中基协注销了小牛投资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
欠债百亿仅兑付2亿
事实上,自2018年6月起,小牛在线出现回款困难,兑付延期等问题同时内部员工也透露工资拖延,小牛资本旗下各平台也先后曝出危机。
2018年9月,小牛资本旗下钱罐子被正式立案侦查;2019年,小牛新财富爆发大规模逾期,多地分公司涉嫌非吸被立案;2020年5月9日,小牛在线宣布,网贷业务将良性退出。
宣布网贷良退后,2020年7月,《小牛在线平台良性退出兑付方案》宣布通过,后续平台将按照《兑付方案》执行兑付工作。
按照官网公布的信息,平台已启动第十期的兑付工作,累计兑付2.38亿元。不过,按照当前借贷余额104.2亿元测算,平台退出近一年以来,其兑付比例仅为2.28%。
非法集资炒房事情由来已久,2018年,深圳感融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钱贷网)、钱爸爸、合时代、咸鱼理财、五星理财、财富中国、i财富等7家公司就因暴雷被通报,其中被查封的房产共约65套。
同样在2018年,合肥市公安局庐阳分局通报了大志投资集团非法集资案新进展,查封主犯凌某、李某房产177套,其中长沙房产87套,面积共计8550.57平方米;合肥房产90套,面积共计35507.37平方米。
我国实际运营的P2P网贷机构已全部归零
据相关机构统计,截至2018年7月20日,P2P网贷累计满足了2500万左右借款人需求,累计借款金额在7.2万亿元左右(不包含线下理财平台)。
扣除净值标、可确认的假标和自融标,累计借款金额依然在5万亿-6万亿元之间。P2P网贷累计为4000多万出借人赚取收益4000多亿元(不包括待收利息、活动奖励、返利所得)。
与此同时,伴随着P2P平台自身存在的各种问题开始集中出现,行业风险事件频发, P2P行业面临着系统性危机,平台主动终止业务、退出市场、甚至恶意欺诈的事情时有发生,其中不乏过去认为实力雄厚、品牌良好、交易规模较大的平台。
2020年12月27日,银保监会首席律师刘福寿表示,互联网金融风险大幅压降,全国实际运营的P2P网贷机构由高峰时期的约5000家,逐渐压降,到2020年11月中旬已经完全归零。
就整顿的路径而言,大部分平台选择良性退出,还有部分平台尝试转型小贷公司。2019年1月,监管层下发《关于做好网贷机构分类处置和风险防范工作的意见》(整治办函〔2018〕175号,下称“175号文”)提出网贷机构“能退尽退,应关尽关”。
同时,175号文也为网贷行业指出了转型的另一个可能方向,即获取网络小贷或消费金融公司业务许可资质,成为助贷平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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