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房交房发现阳台多了一堵墙:消费者交涉无果,开发商拒回应

搜狐焦点温州站 2023-03-28 07:3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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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来自重庆沙坪坝的消费者张先生向澎湃质量观投诉平台(http://tousu.thepaper.cn)反映,2017年,他在该区石井坡216号俊峰香格里拉小区购买了一套房产,但在交房时却发现距自家阳台两米…

画框处是隔墙

近日,来自重庆沙坪坝的消费者张先生向澎湃质量观投诉平台( http://tousu.thepaper.cn)反映,2017年,他在该区石井坡216号俊峰香格里拉小区购买了一套房产,但在交房时却发现距自家阳台两米处,多出一堵长约9.5米、高约1.5米的隔墙,严重影响了一家人的生活。

发现问题后,张先生曾查阅《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及附图》及房屋《建设竣工图》,“都显示我阳台窗外应该是一个大露台而不是围墙”,张先生称,他多次与开发商及物业交涉,问题未得到解决。

就此纠纷,澎湃新闻记者多次致电俊峰香格里拉销售总经理,对方得知来意后拒绝回应。

消费者投诉:

张先生介绍,2017年4月,他向重庆俊峰置业有限公司购买了位于沙坪坝区石井坡216号俊峰香格里拉小区的一套房产。“买房时,开发商销售展示过样板房,当时阳台和外面的屋顶露台直接相连”。

“销售还口头承诺,屋顶露台可以作为花园使用。”张先生说,从房屋户型图、效果图及样板房来看,房屋客厅的阳台往外自然延伸到一个大露台。

张先生十分满意,于是买下了同户型的一套房产。2017年10月交房时,张先生意外发现,“阳台往外全变成了实体墙,有9.5米长,将阳台与大露台彻底分隔开来”。

发现问题后,张先生立即与小区物管沟通,“小区物管说是女儿墙,隔断作用,不让过去。”他认为这只是小区物管的说辞,实则是想把屋顶露台给楼下业主使用。

张先生还向城管部门投诉过,“得到的回复是,这个建筑已经通过规划验收,不属于违法建筑,他们无法查处”。

此后,张先生查阅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及附图》,以及重庆市城建档案馆的房屋《建设竣工图》,“两份档案均显示,从我房屋阳台往外自然延伸有一大露台,阳台与露台中间无任何阻隔,更无隔墙。现在的巨型隔墙完全是无中生有,与《规划图》和《竣工图》严重不符”。

张先生认为,这堵隔墙严重遮挡房屋的视野、采光和通风,严重影响了他的生活。2021年5月,他还将隔墙的缺口打开,“最后被物管下达了装修整改通知书,要求恢复原状”。

“明明是开发商违规违约,现在却成了我的问题,我的诉求就是一律按规划设计和竣工图来。”张先生称,小区有近二十几家业主都遇到这个问题,不应该出现的隔墙影响了他们的日常生活。

企业回应:

接到张先生投诉后,澎湃新闻记者致电俊峰香格里拉小区的物业管理。相关负责人表示,如果是与前期开发遗留的工程和工程图不符,那就是开发商的问题,建议记者联系销售人员。

随后,澎湃新闻记者多次致电俊峰香格里拉小区销售经理,但在知道记者来意的情况下,其拒绝回应。

此外,澎湃新闻记者多次致电重庆俊峰置业有限公司多个公开电话,但均未拨通。

律师说法:

上海浦深律师事务所律师徐紫东认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合同中附所售房屋的平面图,平面图应当标明详细尺寸,并约定误差范围。如果房地产开发企业交付的房屋与商品房销售合同及所附的平面图不符,购房者有权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徐紫东表示,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销售过程中向购房者展示样板房的,应当对实际交付的商品房有关信息与样板房是否一致进行说明,未作说明的,实际交付的商品房应当与样板房一致。

文章转载自: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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