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可落户、人才引进炒房将受限 你关心的问题发改委都明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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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2日,国家发改委网站发布关于印发《2021年新型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重点任务》的通知(简称《通知》),其中,城市落户政策要对租购房者同等对待、允许租房常住人口在公共户口落户等相关内容引起广泛热议。
在业内人士看来,放宽租房落户,将落户与购房做出进一步剥离,让租赁成为新市民稳定甚至永久的居住方式,有利于实现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同时,允许租房落户,还利于进一步实现租购同权,租房者、购房者未来在公共资源的分配上也将进一步缩短差距。
此外,《通知》指出要统筹做好放开放宽落户、人才引进和房地产调控工作,业内人士解读称,未来,借人才引进通道进行炒房的现象会被进一步限制。
允许租房常住人口落户,推动租购同权
在促进农业转移人口有序有效融入城市方面,《通知》指出,要有序放开放宽城市落户限制,各类城市要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需求,合理确定落户条件,坚持存量优先原则,推动进城就业生活5年以上和举家迁徙的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稳定就业生活的新生代农民工、农村学生升学和参军进城的人口等重点人群便捷落户。城市落户政策要对租购房者同等对待,允许租房常住人口在公共户口落户。
其中,城市落户政策要对租购房者同等对待、允许租房常住人口在公共户口落户的相关表述引起广泛热议,并登上微博热搜榜,有网友呼吁“医疗教育等配套设施要跟上”。
在业内人士看来,目前我国落户的政策与房屋挂钩,在实际执行过程中是以“房屋所有权”为原则,这也就意味着“租房”获得社会福利的优先级较低,“租购歧视”现象存在,会影响城市租赁市场的发展。
而与此同时,在农业转移人口融入城市中,仍以租房为主。贝壳研究院首席市场分析师许小乐表示,我国城镇化已经进入中后期,每年有1800万左右的人口进入城市,流动人口举家迁徙比例提升、长期留居意愿增强。但由于大城市房价高且上涨快,新进入城市的外来群体越来越难以通过购房融入城市。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19年我国农民工总量2.9亿人,外出务工人员达到1.7亿人,进城农民工户中购房比例不到20%,绝大部分以租房为主要居住方式。
“允许租房落户,将落户与购房做出了进一步剥离,让租赁成为新市民稳定甚至永久的居住方式,有利于实现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许小乐说,长期来看,“租房落户”一方面可以降低居民通过购房落户的必要性,有利于实现“房住不炒”的目标,另一方面也为租赁成为城市居民长期稳定居住选择奠定基础,落实中央租购并举长效机制的形成。
事实上,租房可落户,在个别热点城市已经开始推行。2020年12月份,苏州市政府发布的《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动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的实施意见》提出,落实租赁房屋常住人口在社区公共户落户政策,破除隐形门槛。
统筹人才引进和房地产调控,进一步限制炒房
在放宽城市落户限制方面,《通知》还规定,城市要整体谋划、周密设计,统筹做好放开放宽落户、人才引进和房地产调控工作。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表示,将人才引进和房地产调控工作相结合,是一个新的表述,在过去几年新型城镇化的任务中没有提及。这两年一些省会城市在人才引进方面力度较大,但随之也产生了很多问题,比如借人才通道进行炒房的现象在增加。所以,从这个角度看,后续新型城镇化的过程中,如何防范各类炒房、积极稳定房地产市场成为关键。
值得关注的是,4月13日,杭州收紧人才购房政策的消息,可谓是对借人才引进炒房的一次调控升级。根据杭州较新规定,取消了高层次人才购房的部分优惠政策,明确高层次人才家庭购买第二套住房须落户满5年、单身的高层次人才不能买二套房,与普通购房户保持一致。
严跃进表示,这是继人才无房家庭认定条件调整之后,杭州人才购房政策的又一次调整,有利于市场公平,杜绝少数人才炒房现象。此次政策进一步说明,借人才通道进行炒房必须严打。同时,此类政策正好呼应了发改委发布的2021年新型城镇化任务要求,根据此类要求,未来新型城镇化的人才政策需要和房地产调控政策进行衔接。换句话说,人才导入的工作可以积极推进,但是中间要预防各类炒作等现象,真正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
加快培育住房租赁市场,解决大城市住房问题
此外,在着力解决大城市住房突出问题方面,《通知》指出,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因地制宜、多策并举,稳定地价、房价和预期,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加快培育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有效盘活存量住房资源,有力有序扩大租赁住房供给,完善长租房政策,合理调控租金水平;以人口流入多、房价高的城市为重点,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着力解决困难群体和农业转移人口、新就业大学生等新市民住房问题。
上述内容与“十四五”规划纲要及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中的涉房内容精神一致。ICCRA住房租赁产业研究院院长赵然分析称,国家发改委印发的《2021年新型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重点任务》是十四五规划纲要的细化,其亮点在于对纲要提出的培育住房租赁市场要求做了进一步的细化部署,聚焦在困难群体和农业转移人口、新就业大学生等新市民身上,让政策和市场更加有的放矢。
而在增加住房租赁市场供应上,《通知》明确,单列租赁住房用地计划,探索利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企事业单位自有闲置土地建设租赁住房,支持将非住宅房屋改建为保障性租赁住房。赵然表示,以增量盘活存量将是一个思路。如果按照国土自然部要求,2021年在年度计划中单列租赁住房用地占比一般不低于10%,那么按2020年22个长效机制试点城市实际出让用地的住宅规划可建面积约35039万平方米、每套(间)50平方米计算,仅2021年10%的租赁用地可新增租赁住房就达到约70万套(间)。
在存量物业改造租赁住房方面,赵然认为,政策还需要进一步细化解决实操问题,比如,土地用途调整、规划审批及消防验收方面尚无实施细则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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