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海门:首套房首付比例两成,公积金贷款最高160万元
扫描到手机,新闻随时看
扫一扫,用手机看文章
更加方便分享给朋友
8月9日,澎湃新闻从江苏省南通市海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获悉,海门市发布《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从支持合理住房需求、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强化项目服务保障、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等四个方面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在支持合理住房需求方面,新政提出降低个人购买住房门槛,居民家庭通过商业银行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的,首次购房首付比例最低执行20%,二套房首付比例最低执行30%。
同时,减轻个人住房消费负担,居民家庭购买普通住房商业贷款利率下限执行全国最低标准,首套住房商业贷款利率下限执行LPR减20个基点,二套房商业贷款利率下限执行现行最低标准。
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及首付比例方面,在职职工购买首套普通商品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额度放宽至原可贷额度的两倍,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40万元/人、80万元/户。
在职职工购买第二套普通商品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调整为40万元/人、80万元/户;首付款比例由最低40%调整为30%。
对于取得硕士研究生或高级职称及以上的在职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调整为80万元/人、160万元/户。
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方面,新政提出,适当降低普通商品住房用地竞买保证金比例,竞买保证金比例由出让起挂总价的30%降为20%;适当延长开发项目土地出让金缴款期限,从现行一个月到六个月内结清调整为半年结清。
对于开发周期长、投资规模大的项目,经区政府同意,可予以延长,但最长不超过一年。对优质普通商品住宅用地、商住混合用地,经批准后,可采取仅“控地价”的方式供应土地。
同时,放宽预售形象进度标准,非装配式建筑的房地产项目预售许可形象进度执行标准为:低层建筑完成结构封顶;主体结构10层(含)以下的完成3层封顶;主体结构10层以上的形象进度达到主体结构的30%,不抵扣地下室层数。
此外,满足企业合理融资需求。加大对优质项目的金融支持力度,保持房地产开发贷款平稳有序投放。鼓励金融机构开展并购金融服务,稳妥有序开展并购贷款业务,加大并购债权融资支持力度。在风险可控的基础上,适度加大流动性贷款等支持力度,满足企业合理融资需求。
文章转载自:澎湃新闻
声明:本文由入驻焦点开放平台的作者撰写,除焦点官方账号外,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焦点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