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子以结婚为由骗走爷爷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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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要结婚为由,孙子向爷爷临时“借用”房子。随后,孙子利用爷爷年迈缺乏判断力的特点,将房子过户至自己名下。爷爷能否要回房子?
今年90多岁的朱先生名下有一套位于广州市白云区的房产。2021年8月,孙子朱某称自己因结婚要借用该房产,并带朱先生前往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房屋租赁手续,实为签订《存量房买卖合同》。《存量房买卖合同》约定朱先生向孙子朱某出售涉案房屋,并办理了涉案房屋的过户手续,涉案房屋的产权登记在孙子朱某名下。
随后,朱先生的儿子、女儿问起,朱先生称与朱某一起去过不动产登记中心,但不清楚去干什么,只是按要求对着摄像头点头、摇头,以为是孙子所说的办理房屋租赁手续。
后经多方查证,朱先生才得知当日办理的是房屋转让手续,遂向法院提起诉讼。孙子朱某却主张,爷爷将房屋无偿赠与了他。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朱某与朱先生签订的《存量房买卖合同》予以撤销;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朱某协助朱先生将涉案房屋变更登记至朱先生名下。目前,该判决已生效。
杨喜茵 云法宣(摘自《新快报》)
来源:今晚报
文章转载自:光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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