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住房公积金2020年度报告:发放个人住房贷款7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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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式公布《温州市住房公积金2020年年度报告》。报告显示,过去一年,在新冠疫情影响下,我市住房公积金一如既往地在职工住房保障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全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65万笔75.52亿元,同比分别增长35.25%、39.26%。
“9”
住房公积金“扩面”卓有成效
去年实缴职工增加近9万人
贷款规模增长的基石是通过“众人拾薪”——每年新增建缴单位和个人,实现住房公积金“资金池”的不断充盈。去年,在市住房公积金系统的努力下,我市住房公积金新开户单位5170家,净增单位4123家;新开户职工16.67万人,净增职工8.51万人;实缴单位28642家,实缴职工84.09万人,缴存额151.02亿元,分别同比增长16.82%、11.26%、13.35%。2020年末,缴存总额1137.62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5.31%;缴存余额416.54亿元,同比增长6.89%。
截至2019年底,我市住房公积金实缴职工为75.58万人。去年,实缴职工增加了近9万人,这也是近年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扩面工作卓有成效的结果。
从缴存职工类别来看,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29.84%,国有企业占8.72%,城镇集体企业占0.43%,外商投资企业占1.47%,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52.33%,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0.22%,灵活就业人员占1.21%,其他占5.78%;中、低收入占98.43%,高收入占1.57%。
新开户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 6.35%,国有企业占3.46%,城镇集体企业占0.10%,外商投资企业占2.62%,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77.39%,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0.13%,灵活就业人员占1.33%,其他占8.62%;中、低收入占99.83%,高收入占0.17%。
无论是缴存职工情况还是新开户职工,中、低收入占特别多数,这也体现了住房公积金惠民利民的底色。
“124.16”
37.33万名缴存职工提取124.16亿元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个人分摊费用也可提取
报告显示,2020年,37.33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额124.16亿元,同比增长14.35%;提取额占当年缴存额的82.22%,比上年增加0.72个百分点。2020年末,提取总额721.08亿元,比上年末增加20.8%。
提取金额中,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39.88%,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35.42%,租赁住房占6.49%,支持老旧小区改造占0.03%,离休和退休提取占9.74%,其他占8.44%。提取职工中,中、低收入占98.06%,高收入占1.94%。
和往年相比,今年的提取类别中多了“支持老旧小区改造”这一项。为了支持我市老旧小区改造政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允许缴存职工及其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个人分摊费用。去年,我市共完成133台电梯加装,这其中也有住房公积金的一份支持。
此外,去年我市还适当放宽异地购房提取条件,支持缴存职工购买异地住房用于帮助属地直系亲属解决住房问题。调整后的异地购房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需满足条件:在非缴存地、非户籍地购房,除已获得当地住房公积金贷款(含公转商贴息贷款)或直系亲属户籍在购房地的外,不得提取住房公积金。
“12”
发放个人住房贷款75.52亿元
为职工节约购房利息支出超12亿元
按照去年的政策,个人住房贷款较高额度70万元,其中,单缴存职工较高额度50万元,双缴存职工较高额度70万元。
2020年,市住房公积金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65万笔75.52亿元,同比分别增长35.25% 、39.26% 。其中,市中心(含市区管理部和龙港分中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9203笔45.27亿元,乐清分中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422笔7.09亿元,瑞安分中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568笔7.79亿元,永嘉分中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923 笔3.93亿元,洞头分中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200笔0.74亿元,文成分中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263笔1.25亿元,平阳分中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246笔3.80亿元,泰顺分中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593笔2.11亿元,苍南分中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053笔3.54亿元。2020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21.76 万笔744.61亿元,贷款余额402.70亿元。
在外置业的缴存职工也能享受公积金的“政策红利”。2020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放异地贷款499笔20239.80万元。2020年末,发放异地贷款总额60930.20万元,异地贷款余额53021.66万元。
去年的职工贷款笔数中,购房建筑面积90(含)平方米以下占16.64%,90~144(含)平方米占74.11%,144平方米以上占9.25%。购买新房占67.08%(其中购买保障性住房占0.25%),购买二手房占32.31% ,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0.02%(其中支持老旧小区改造占0.00%),其他占0.59%。
从贷款职工年龄来看,30岁(含)以下占25.75%,30岁~40岁(含)占44.27%,40岁~50岁(含)占25.88%,50岁以上占4.10%;首次申请贷款占85.79%,二次及以上申请贷款占14.21%;中、低收入占97.36%,高收入占2.64%。
2020年,市住房公积金支持职工购建房234.37万平方米(含公转商贴息贷款),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含公转商贴息贷款)为17.43%,比上年末减少3.86个百分点。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120944.54万元。
“1.19”
为1.19万家小微企业办理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
设立龙港分中心,改革探索有新突破
为了积极应对新冠疫情对缴存企业和职工带来的影响,去年2月9日,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印发了《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进一步加强我市住房公积金服务保障有关事项通知》,加强疫情期间住房公积金业务便利服务工作,切实保障受疫情影响单位和职工的权益保障。3月16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中国人民银行温州中心支行、市财政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做好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工作,切实减轻疫情对企业和职工的影响。截至6月30日阶段性政策期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核准全市1.19万家小微企业的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申请,涉及22.59万企业职工,累计纾解企业资金1.61亿元;提高租房提取额度,使1.17万缴存职工受益,累计多提取公积金1343万元。
去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体制机制改革方面有了重大突破。2020年3月,撤销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苍南分中心龙港管理所,设立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龙港分中心,与市管理中心实行“统一决策、统一管理、统一制度、统一核算”,主要负责龙港市住房公积金经办服务等工作。作为改革之城,龙港分中心也肩负管理机制赋能、服务模式增效等方面的改革任务。龙港分中心实行业务自办+银行代办模式,利用银行网点多分布广的特点,实现住房公积金民生事项“就近可办”。窗口也由传统柜台式转变为客厅式“公积金+金融”综合服务室,体现住房公积金“金”管家式服务。
“最多跑一次”改革在住房公积金方面也结出新的“硕果”。去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推进住房公积金“一件事”改革,实现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从录用至退休全职业生涯中10类涉及住房公积金的业务在内跑平台上办理“不用跑”,住房公积金提前还贷(结清)一次性联办,企业注册开办同步完成住房公积金开户登记。此外,还完成了省建设厅长三角“一网通办”建设,实现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贷款信息查询、贷款职工缴存使用证明、正常退休提取等事项长三角“一网通办”。
如今,由浙江政务服务网、浙里办等网络平台搭建的“网上服务窗口”,已经让越来越多的缴存职工和单位不用出门就可以办好业务,感受为民服务的贴心与暖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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