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交易风险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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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山区房产管理服务中心发布
房产交易风险提示
一、产权风险
1.房主无从事交易的资格,即假业主的。防范措施:签约时应查看签约人提供的证件,看其署名是否和产权证登记一致,确保无造假现象。因此签约前应要求中介机构或经纪人确认结果。
2.房子由多人共有的,卖方未经全部共有人一致同意就将房屋登记出售的。防范措施:签约时应查看不动产权证,有多个权利人的,必须要求全部权利人到场,不能到场的需提供同意出售证明及手写委托书。
3.房子有贷款、抵押尚未还清,业主需要用买房人的钱还贷解押的。防范措施:购房者一定要在合同中注明具体情况,严防卖房人用于还房贷以外的其他用途,杜绝房产纠纷的发生。
4.房子被法院查封的。防范措施:签约前需要求经纪人协同业主查档。如担心签约完成后,过户之前被封的,应在合同中应写明“如遇法院查封,中介机构应当承担先行赔付的责任”。
5.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有些房屋是不能买卖或转让的。如购买了此类房屋,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效或合同无法履行,不能保证购房人实现合同目的,因此购房人对不得转让或买卖的房屋应该有所了解,千万不能购买此类房屋。
二、资金风险
房产有大量物业费、水电费等费用未结清的。防范措施:签约时要协商收取保证金,避免过户后产生纠纷。
三、房屋本身质量风险
房屋本身可能会存在质量问题,应尽量找具备一定经验的朋友陪同看房,并在晚上、白天、雨后等时间段多次查看。可向小区居民了解房屋有无特殊情况。
四、签订合同的风险
泰山区房产管理服务中心建议市民在委托房地产中介机构开展房产交易服务前,慎重选择中介机构,一定要选择已经在房管部门备案的中介机构。签订合同前仔细查看条款,切勿相信口头承诺,防范交易风险。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
声明:本文由入驻焦点开放平台的作者撰写,除焦点官方账号外,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焦点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