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住宅用地竞价实行限价 加快住房供应

新华社 2017-10-06 09: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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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青岛10月1日电(记者 苏万明)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及城乡建设委员会日前出台新规,实行住宅用地招拍挂出让限价政策,加快住房有效供应,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

   新华社青岛10月1日电(记者 苏万明)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及城乡建设委员会日前出台新规,实行住宅用地招拍挂出让限价政策,加快住房有效供应,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

  根据青岛市《关于加快住房有效供应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有序发展的通知》,青岛市建立和完善土地招拍挂出让限价机制,土地招拍挂限价参照周边条件相当土地上年度的成交价格或周边同质楼盘的地价水平确定,出让竞价达到限价后,转为竞配建保障性住房、竞自持租赁住房面积、竞房屋销售价格等,保障地价水平稳定,防止出现区域性住宅用地土地总价、土地或楼面单价新高,防止高价地扰乱市场预期。

  青岛市将根据本区、市商品住房库存消化周期,适时调整住宅用地供应规模、结构和时序。如商品住房消化周期在12-6个月的区市,加快落实供地计划,增加供地;消化周期在6个月以下的,不仅加快供地计划落实,还要计划外显著增加供地。

  同时,青岛市要求落实商品房项目开竣工申报制度。青岛市建设、土地等主管部门将加大对开发企业住宅项目开发建设和施工进度的督导,要求开发企业按照施工许可约定的建设工期要求和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的时间及时开工、竣工,形成有效住房供应。

  闲置用地特别是住宅闲置用地、未按建设工期要求或土地出让合同约定开工、竣工的开发企业,青岛市将其纳入诚信体系“黑名单”,两年内暂停其参与全市范围内土地竞买,防止开发企业“囤地”“捂地”“捂盘惜售”等变相炒作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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