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丽水住房公积金政策放宽,是不是代表楼市回暖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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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据《丽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丽水市住房公积金政策通知》了解到,针对丽水市住房公积金政策进行调整。
首先,提高职工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较高限额;双缴存职工较高限额由50万元调整为70万元,单缴存职工较高限额由25万元调整为35万元。
其次,职工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较低首付款比例降为20%;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由“最长不超过20年”调整为“最长不超过30年”;现役军人配偶在我市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按双缴存职工计算较高贷款额度......
此次政策主要针对四个层面进行了放宽调整
一是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居民家庭较高额度从50万调整70万。
二是降低首付比例,即满足首次和首套的则按20%执行。
三是公积金贷款期限从20年延长至30年。
四是军人家庭按照双缴标准计算较高贷款额度。
虽然,此次放宽政策,但不并代表这着无制约的。着眼从此次丽水政策,还有值得一提的是:①在公积金提取的过程中,账户必须保留余额,即一年的缴存额。②以共有产权方式联合购房的,共有产权人为直系亲属的可以提取公积金,其他情况则不可以。这样也是为了防范借联合购房来变相提取公积金。这些都说明了,虽然公积金政策是放宽的,但也还是具有具体的规范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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