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隆化县:购买符合要求的绿色建筑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浮20%

搜狐焦点温州站 2022-09-02 23:2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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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的新建被动式超低能耗自住住宅或者新建全装修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浮20%;协调金融机构对符合要求的绿色建筑项目给予重点支持,包括授信额度方面,优先保证信贷投放;在利率定价…

9月2日,澎湃新闻获悉,河北省承德市隆化县近日发布《隆化县稳定经济运行的若干政策措施》,涉及多条房地产方面的举措。

隆化县提出,推动房地产贷款平稳增长,落实好首套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参考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减20个基点要求,力争2022年8月31日前将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加权平均利率降至4.95%,引导个人住房贷款投放平稳、持续、合理增长。合理满足房地产开发企业特别是民营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贷款需求。

支持发展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商品房项目。购买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的新建被动式超低能耗自住住宅或者新建全装修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浮20%;协调金融机构对符合要求的绿色建筑项目给予重点支持,包括授信额度方面,优先保证信贷投放;在利率定价方面,引导金融机构降低项目贷款利率水平;在贷款受理审批方面,采取绿色通道模式,优先受理、优先审批、优先投放。

隆化县提出分期缴纳土地出让金。新出让的房地产用地可适当降低保证金比例,最低不低于出让底价的20%;土地出让成交后,用地单位应在出让合同签订后的1个月内缴纳出让价款50%的首付款,6个月内缴纳出让价款的80%,12个月内缴清出让价款,并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支付利息。

对于2020年2月5日之后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一次性缴纳土地出让金的,用地单位可按程序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变更协议,土地出让金实施分期缴纳,变更协议签订前已产生的违约金需全额缴纳,变更协议签订后,用地单位应按协议约定期限缴纳土地出让金。已签订土地出让金分期缴纳合同的建设单位,缴纳50%的土地出让金并签订承诺书后,可凭《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作为使用土地的证明文件,法定要件齐全后申请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用地单位提供缴清土地出让金票据后,审批部门方可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不动产登记部门出具相关证明支持房地产企业办理银行贷款手续,在银行抵押放款之前,须缴清所有土地出让金和相关税费,办理正式的不动产登记手续。

合理配置新建居住社区商住比例。根据县域实际情况,新建社区商业和综合服务设施面积占社区总建筑面积的比例可按不低于10%配置或结合建设项目区域、位置、布局等实际建设情况合理配置。

调整商品房预售资金支取节点,继续延续疫情期间预售资金监管方面惠企政策,对不存在工程质量问题,不拖欠农民工工资、不存在相关信访问题等情况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可在“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系统”内提前一个节点支取项目的重点监管资金。

该县将推行货币化安置。结合房地产市场形势,坚持以货币化安置为主,对未开工建设的安置房,鼓励群众选择货币化安置,在制定房屋征收方案时,加大并明确货币化安置优惠政策。

文件还提出,支持建筑业企业高质量发展。建筑业企业申请资质增项分立等不受起步级别限制,行业主管部门可协助申报,资质重组、分立时可使用建造师在原企业期间完成的业绩;对本地新升规上建筑企业,企业注册地县政府可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省外具有施工特级资质或年产值在15亿元以上具有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企业在我县注册成立的子公司,申请其母公司具有的同类资质时,不受起步级别限制。

同时,隆化县要求,完善工程款支付方式。国有投资或国有企业投资为主体的建设工程项目,应优先推行工程款支付担保制度。积极倡导其他社会投资项目实行工程款支付担保制度,建设单位需按照合同约定据实结算工程款,确保施工工程进度和质量安全可靠运行;县外企业在隆化县承揽建设工程项目时,鼓励与本县建筑企业采取联合体等方式共同承揽,对联合体承揽的建设工程项目在税收政策上给予重点支持,联合体完成的项目在隆化县缴纳增值税超过1500万元的,项目所在地政府可给予联合体最高一次性50万元奖励。

文章转载自: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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