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平阳县经济适用住房开始申请啦!

温州住建 2018-09-03 17: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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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改善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条件和居住环境,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平阳县委、县政府在县财力相当紧张的情况下,坚持加大民生住房保障投入力度,建立健...

原标题:好消息!平阳县经济适用住房开始申请啦!

为切实改善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条件和居住环境,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平阳县委、县政府在县财力相当紧张的情况下,坚持加大民生住房保障投入力度,建立健全制度,分期分批地进行保障性住房建设,向低收入(指人均年收入低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以下)家庭销售经济适用住房。

此次经济适用住房的销售实施方案在经过多次讨论、征求各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的意见,还通过网站向全社会公开征求各方的意见。平阳县人民政府在8月出台《平阳县园林西路经济适用住房销售实施方案》,正式受理城镇低收入家庭购买经济适用房的申请,此次共300套经济适用住房,套型面积80平方米左右,座落在鳌江镇园林西路(徐家站村)。

本次申请的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由价格行政主管部门会同财政、住建等部门,按照各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管理的有关规定核定,并报平阳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执行。在面积控制标准内的,按经济适用住房的销售价格购买,超面积控制标准的,超过部分由价格行政主管部门会同住建、财政等部门,参照同地段商品房的平均价格水平核定。

本次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属有限产权,自签订买卖合同之日起5年内,不得直接上市交易,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的,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对提供虚假证明,隐瞒家庭收入和住房条件,骗购经济适用住房的,由平阳县住房保障部门取消其申请购买资格,限期按原价格并考虑折旧等因素折价回收所购住房。

来源 | 平阳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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