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部门联合发布!个人养老金大消息,A股迎长期稳定资金!去哪开户?有啥好处?如何优惠?一文看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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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养老金实施办法》正式落地。
11月4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银保监会、证监会联合印发《个人养老金实施办法》,对个人养老金的业务管理、参加流程、信息披露等作出规定。证监会也发布了《个人养老金投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务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明确了个人养老金投资公募基金业务等具体规定,标志着个人养老金投资公募基金业务正式落地施行。
业内人士认为,资本市场又迎来新的一类长期稳定资金。在我国经济转型升级的关键时点,个人养老金投资公募基金业务将成为资本市场直接融资体系新的一类长期稳定资金来源,有利于服务国家创新驱动战略,更好服务于实体经济发展,也有利于实现养老金与资本市场良性发展的互动机制。
与此同时,财政部、税务总局也发布《关于个人养老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明确对个人养老金实施递延纳税优惠政策。
让利投资者,适当降低费用
《暂行规定》制度设计充分体现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让利投资者、便利投资者的监管导向。
一是坚持稳中求进,审慎确定参与机构及产品。基金产品方面,在个人养老金制度试行阶段,优先纳入符合条件的养老目标基金;后续及时总结经验,适时逐步纳入匹配个人养老金长期投资需求的其他基金。基金销售机构方面,为确保个人养老金基金销售业务的长期连续性和安全稳定性,对基金销售机构经营状况、财务指标、公司治理、内控机制、合规管理等方面提出较高要求。
二是允许根据投资人需求对产品设计做出特别安排。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投资人不同生命周期阶段的养老投资需求和资金使用需求,对个人养老金基金产品设计做出特别安排,包括设置红利再投资、定期分红、定期支付、定额赎回等机制。强化长周期考核机制,要求投资端与销售端均对个人养老金投资基金业务实施5年以上长周期考核。
三是引导产品向投资者让利。落实国办《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的意见》精神,坚持金融业普惠发展和让利于民,鼓励公募基金等行业进一步降低服务收费,《暂行规定》明确个人养老金基金的单设份额类别不得收取销售服务费,可以豁免申购限制和申购费等销售费用,可以对管理费和托管费实施一定的费率优惠。
四是提升业务便利性,加强投资者权益保护。要求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针对个人养老金投资基金业务设立服务专区,提供账户服务、业务咨询、产品申赎、信息查询、养老投教等“一站式”服务。允许基金销售机构在核实投资人身份及交易意愿、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将投资人赎回其他基金份额的销售结算资金转入投资人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提升业务参与便利度。强化投资者参与个人养老金业务的风险揭示,严格落实投资者适当性管理。
市场迎来长期资金
今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印发《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确立了我国第三支柱养老保险的基础制度框架,明确参加人可使用个人养老金自主投资符合规定的公募基金、商业养老保险等金融产品,这无疑会提高居民养老金替代率。
现代社会的养老保障体系主要由国家基本养老计划、雇主补充养老计划、个人补充养老计划三支柱组成。党的二十大提出要发展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第三支柱个人养老体系的正式落地具有重要意义。根据《意见》,个人养老金参加人范围包括“在中国境内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劳动者”,覆盖人群达10.5亿人。
行业机构根据个人养老金参加人数、人均年缴纳金额、年增值幅度预测,未来10年个人养老金累计金额将达1万亿-3万亿元。个人养老金将增加居民养老收入来源,成为我国养老保障体系长期稳定且具有一定规模的新增资金,提高养老金替代率。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制定的《关于个人养老金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个人养老金制度的基本特征是国家税收支持、个人自愿参加、市场化运营。个人养老金参加人可享受个人所得税递延纳税优惠,缴费和投资阶段暂不征税,在领取阶段对领取的个人养老金收入按照最低档税率3%征收个人所得税。此外,税收递延政策实施时间为2022年1月1日,与个人养老金制度实施安排保持一致,确保参加人能够在今年内缴纳2022年度个人养老金并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资本市场又迎来新的一类长期稳定资金。”业内人士指出,在我国经济转型升级的关键时点,个人养老金投资公募基金业务将成为资本市场直接融资体系新的一类长期稳定资金来源,有利于服务国家创新驱动战略,更好服务于实体经济发展,也有利于实现养老金与资本市场良性发展的互动机制。
从境外实践看,根据OECD调查数据,股票和债券是大多数国家个人养老金配置的两类主要资产。2020年,OECD国家两类资产平均占养老金投资规模高达71%,其中股票平均配置比例为27%,债券平均配置比例为44%。
养老目标基金总规模944亿
前期公募基金行业已于2018年推出了养老目标基金,有了良好产品储备。养老目标基金具有四方面核心特征。一是长期性,养老目标基金设置持有期,鼓励长期持有、长期投资和长期考核;二是以资产配置为主要投资策略,通过资产配置和风险控制,降低组合波动,追求中长期稳健收益;三是重视发挥权益投资对资产增值的作用,并具有中低波动特征,契合制度建设初期参加人的养老投资需求;四是提供养老投资的“一站式”解决方案,投资者可以根据年龄、预期寿命、风险承受能力等因素,选择合适的养老目标基金。
目前,养老目标基金共188只,总规模944亿元。其中目标日期基金177亿元,目标风险基金767亿元,持有人户数超过293万户。截至2022年9月底,成立满三年的养老目标基金平均年化收益率6.42%。
2022年4月证监会发布《关于推动公募基金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明确提出“加大中低波动型产品开发创设力度,开发适配个人养老金长期投资的基金产品”,业内人士预期未来将有更多含权益属性且具备中低波动特征的基金产品创新。
个人养老金是什么?8问8答
怎样开户、缴费上限几何、税收优惠怎样算、怎样领取、账户资产能否继承?
一.什么是个人养老金?
个人养老金是指政府政策支持、个人自愿参加、市场化运营、实现养老保险补充功能的制度。个人养老金实行个人账户制,缴费完全由参加人个人承担,自主选择购买符合规定的储蓄存款、理财产品、商业养老保险、公募基金等金融产品(以下统称个人养老金产品),实行完全积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二.哪些人可以参加个人养老金?
在中国境内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劳动者。
三.开户有哪些注意事项?
参加个人养老金,参加人需要开通个人养老金账户和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
个人养老金账户:用于登记和管理个人身份信息,并与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关联,记录个人养老金缴费、投资、领取、抵扣和缴纳个人所得税等信息,是参加人参加个人养老金、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基础。
开立方法:个人养老金账户通过全国统一线上服务入口或者商业银行渠道,在信息平台开立;其他个人养老金产品销售机构可以通过商业银行渠道,协助参加人在信息平台在线开立。
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作为特殊专用资金账户,参照个人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项下Ⅱ类户进行管理。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与个人养老金账户绑定,为参加人提供资金缴存、缴费额度登记、个人养老金产品投资、个人养老金支付、个人所得税税款支付、资金与相关权益信息查询等服务。
开立方法:参加人可以选择一家商业银行开立或者指定本人唯一的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也可以通过其他符合规定的个人养老金产品销售机构指定。四.缴纳个人养老金额度上限如何规定?
参加人每年缴纳个人养老金额度上限为12000元,参加人每年缴费不得超过该缴费额度上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发展情况等因素适时调整缴费额度上限。
参加人可以按月、分次或者按年度缴费,缴费额度按自然年度累计,次年重新计算。
五.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内资金如何利用?
参加人自主决定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投资计划,包括个人养老金产品的投资品种、投资金额等。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内未进行投资的资金按照商业银行与个人约定的存款利率及计息方式计算利息。
六.个人养老金何时可以领取,怎样领取?
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封闭运行,参加人达到以下任一条件的,可以按月、分次或者一次性领取个人养老金。
1.达到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3.出国(境)定居;
4.国家规定的其他情形。
参加人已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可以向商业银行提出领取个人养老金。商业银行受理后,应通过信息平台核验参加人的领取资格,获取参加人本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按照参加人选定的领取方式,完成个人所得税代扣后,将资金划转至参加人本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
参加人符合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出国(境)定居或者国家规定的其他情形等领取个人养老金条件的,可以凭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出国(境)定居证明等向商业银行提出。商业银行审核并报送信息平台核验备案后,为参加人办理领取手续。
七.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内的资产能否继承?
可以,参加人身故的,其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内的资产可以继承。参加人出国(境)定居、身故等原因社会保障卡被注销的,商业银行将参加人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内的资金转至其本人或者继承人指定的资金账户。
八.对于缴纳个人养老金有怎样的税收优惠?
自2022年1月1日起,对个人养老金实施递延纳税优惠政策。所谓递延纳税,一般指纳税人可将应纳税款推迟一定期限缴纳,推迟期间纳税人无需对应纳税额支付利息,相当于减轻了纳税人的税收负担。
在具体优惠举措上,在缴费环节,个人向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缴费,按照12000元/年的限额标准,在综合所得或经营所得中据实扣除;
在投资环节,计入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投资收益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在领取环节,个人领取的个人养老金,不并入综合所得,单独按照3%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其缴纳的税款计入“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责编:战术恒
校对:高源
文章转载自: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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