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起,房屋出租统统按“新规”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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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作为老百姓的生活必需品,一直受到国家的重视,先后提出了“房住不炒”和“不将房地产作为短期刺激经济的手段”政策,效果也是比较明显的,根据较新统计信息显示,虽然个别城市房价还有小幅上涨,但整体上趋于平稳,涨跌幅都不太明显。从近期一系列城市相继出台新的楼市调控措施看,国家仍旧在朝着房地产健康平稳发展方向、实现人人住有所居而继续努力。
房屋租赁,作为房地产市场不可分割的部分,同样也在衡量着市场的健康程度,比如租售比,同时也与亿万人的居住问题相关。根据相关数据显示,目前我国租房人数已超过2亿,占城镇人口近1/4,健康稳定的租赁市场关系到人们的幸福指数,而清晰可靠的法律制度是保障“居住权”的基础。
>排名前列,房屋租赁期满后,租房人享有优先租赁权。
>第二,设立居住权的房屋不得出租。
>第三,租房人享有优先购买权,但受制于近亲属优先购买权。
>第四,房东发现自己的房子被转租,应在6个月内提出异议。
此外,还规定,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效力。换言之,在租赁合同期,即便房东把房子卖掉了,租赁合同仍然有效。无论是房东发现转租行为的6个月异议期,还是房屋产权变更不影响租赁合同效力,均在保护租房人居住的延续性和稳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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