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这个片区规划有调整,市府路和锦绣路之间新增多个住宅项目

MFCHEN 2018-06-25 09:2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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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规划局挂出《温州市城市中心区A-14至A-29、A-36至A-45及A-49至A-56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批后公告

温州房产讯,市规划局挂出《温州市城市中心区A-14至A-29、A-36至A-45及A-49至A-56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批后公告,东至惠民路,南至市府路,西至开源路,北至锦绣路,这个片区,也就是横渎板块规划做了一些调整,修改后该片区将新增多个住宅项目,本次规划修改后,A-25地块容积率为3.7,建筑限高为100米;A-49b地块容积率为3.8,建筑限高为200米。

同时为了迎合沿市府路的整体城市界面形象,对片区内的城市设计做了一些规定。

一、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修改范围位于温州市核心片区中心区单元内。四至范围:东至惠民路,南至市府路,西至开源路,北至锦绣路,规划总用地面积约60.73公顷。

(中心区在核心区的位置)

(本次规划在中心区的位置)

二、地块界线以及地块编号修改

本次规划修改对地块界线及编号进行了调整,调整后,范围内共34个地块。

三、用地性质修改

本次规划修改后,A-21至A-24地块、A-42地块及A-49b地块调整为二类居住用地;A-21、A-37a-2、A-37a-5及A-49a地块调整为服务设施用地;A-53地块调整为公园绿地。

(用地现状图)

(片区调整后的规划图)

点评:

R2为二类住宅用地,该片区规划设计做了很大的变动,调整后,增加了多宗R2二类住宅用地,未来将形成多个住宅项目。6月26日出让的150亩横渎大地块就是其中的几宗地块。另外在横渎西片区增加了一所中小学(A33)。横渎板块随着这几宗地块的出让,将会迎来发展契机。

四、道路修改

本次规划修改根据上机路网的要求对原规划道路进行了调整。

本次规划修改停车配置按《温州市区建筑工程停车配建标准及规划管理规定》执行。

五、蓝线修改

本次规划修改对蓝线进行了调整,调整后,范围内水域面积约为7.45公顷。

六、绿线修改

本次规划修改对绿线进行了调整,调整后,范围内绿地面积约为7.50公顷。

七、公配设施修改

修改后,本次规划修改范围内新增600个社会停车泊位,新增社区综合体育活动中心、社区医疗卫生中心、街道养老服务中心,基层社区级养老服务中心、基层社区级托老所及基站。

八、地块指标修改

本次规划修改后,A-25地块容积率为3.7,建筑密度为30%,绿地率为30%,建筑限高为100米;A-49b地块容积率为3.8,建筑密度为35%,绿地率为30%,建筑限高为200米,其余指标详见地块指标一览表。

九、竖向标高修改

本次规划修改后道路标高4.2~4.9米,跨横渎河桥梁标高6.9~7米,跨划龙桥河桥梁标高约8.5米。

十、城市设计要求

本次规划修改后,对城市设计提出以下几点要求:

建筑风貌:该片区建筑采用现代简约风格;

建筑色彩:建筑主色调以浅冷灰及浅蓝色为主,凸显淡雅,并注重与周边建筑及环境有机融合;住宅的外立面采用公建化立面处理,其中外立面材质以玻璃、铝板、不锈钢为主,局部结合石材、涂料、金属格栅等材料元素。

界面及空间打造要求:沿市府路应重点对建筑高度、面宽进行引导,形成点板结合、高低错落、简洁大气的城市界面,并采用公建化效果。沿惠民路、市府路不得设置开敞式阳台。高层或超高层建筑宜采用开放通透的布局方式。并注重滨水环境的融合,沿河建筑采用点式布局模式,保证沿河景观的通透性;保证沿河绿地的开敞及公共性,绿化景观应结合不同空间配置不同种类和密度的绿植,营造丰富的空间氛围。

沿路区域宜适当设置标识系统、公共艺术等城市家具,丰富城市界面。居住地块可沿河边绿化带设置商业,与河道、沿河绿地等共同构成滨水开放活力空间。A-19-2、A-27、A-42、A-43、A-50地块内可设置小型文化设施,建筑面积不小于3000平方米,并与绿化景观协调一致,应体现小型化、分散化理念,并与绿化景观协调一致,具体建设要求应符合《公园设计规范》或《温瑞塘河保护规划》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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