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五常:人才购置首套商品房可享购房补贴,最高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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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7日,澎湃新闻从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五常市政府官网看到,《关于促进五常市房地产市场和建筑业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于近日印发。
五常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指出,政策制定背景是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哈尔滨市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的总体目标,促进五常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加大对五常市建筑企业培育扶持力度,推动建筑业创新转型升级,提升建筑业经济增长水平。
具体而言,在施行人才购房补贴政策方面,新政提到,为吸引留住具有大中专以上学历的人才在五常市购房,施行购房补贴政策。对与本地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或服务协议、缴纳6个月以上社保的,以及自主创业缴纳6个月以上社保的,年龄在35岁以下的各类人才,在五常市购置首套商品房时即可享受购房补贴。
按照规定,购房补贴以货币形式一次性发放,发放标准按照全日制博士生10万元、全日制硕士生5万元、全日制本科生3万元、大中专生(含技工院校)2万元。购房人才完成办理不动产权证,即可到不动产登记中心补贴申报窗口申请补贴,购房情况经不动产登记、人社、教育、住建部门共同认定后,市财政将资金拨付,人社部门负责发放。本项补贴以家庭为单位,夫妻双方不能同时享受。
发放新市民购房补贴方面,对户籍不在五常,因工作或经商等各种原因来五常的新市民,在五常市购置首套商品房时即可享受购房补贴,购房补贴以货币形式一次性发放,发放标准为1万元。
新政还提出设置建筑业产值增加奖励。对在五常入统的建筑企业,2022年总产值达到去年入统产值的,即享受5万元奖励,并且按照2022年度本企业总产值增量的0.5%再行予以奖励,每家企业享受奖励合计最高不超过30万元(数据以2021年度、2022年度统计部门总产值数据为准)。
对开发企业而言,新政提出,宽限土地成交价款缴纳时限和比例。自2022年9月1日起,新出让的土地项目(以发布土地出让公告时间为准),缴纳土地出让起始价的20%作为竞买保证金,土地出让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缴纳土地成交价款的50%,六个月内缴齐剩余土地成交价款,并按照规定缴纳相应利息。
同时,调整商品房预售标准,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期限,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对年度信用等级为绿牌和蓝牌的开发企业,2022年9月1日后,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房地产开发项目,高层达到一层工程主体施工形象、多层达到二层工程主体施工形象的,企业可按栋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此外,放宽预售资金返还额度,2022年9月1日后,对于实施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满足返还条件的,尽快予以返还。同时,根据企业信用和项目建设进展实际,监管资金入账金额在扣除5%留存监管资金后仍有余额的,在返还各阶段监管资金的基础上,每阶段提高原来应返额度的20%,以减轻企业流动资金压力。
文章转载自: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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