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勐腊县:适度调高公积金贷款额度,优化公积金贷款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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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4日,云南省勐腊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涉及土地竞买、规划审批、公积金贷款等20条措施。
《意见》显示,该县将加大住房公积金对首套房、改善性住房等合理购房需求的支持力度,适度调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优化公积金贷款条件。全面落实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等群体的住房公积金政策,加大宣传力度,促进应缴尽缴,提升保障服务水平。
同时,勐腊县将优化土地竞买的条款。招拍挂出让土地的保证金按土地出让起始价20%缴纳。土地出让金在5000万元以下的(含5000万元),在出让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缴纳出让价款50%的首付款,余款在六个月内缴清。土地出让金在5000万元以上的,在出让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缴纳出让价款30%的首付款,余款在一年内缴清。
该县还提出,加大房地产去库存力度。坚持以需求为导向,引导多主体投资、多渠道供给,可以购置、租赁已建安置房中群众自住以外房屋和空置的商业办公用房,改建为保障性租赁住房。创新人才公寓、康养社区建设,推动优质地产去库存。
在防范化解房地产市场风险方面,《意见》提出,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预售资金监管额度内的资金应确保满足项目竣工交付需要,商业银行不得擅自划扣。设立子公司的房地产开发企业,集团公司不得抽调资金。除建设工程、材料款、设备款债权外,在商品房项目完成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前,人民法院对于监管账户中监管额度内的款项,不得采取扣划措施,不得影响账户内资金依法依规使用。
同时,建立健全房地产市场监测预警机制。对在建项目实行分档管理,加强重点房地产企业资金监测预警,持续关注房地产企业现金流情况,及早发现和化解风险,防范新的烂尾楼问题发生。
文章转载自: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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